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17号),设立虚拟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实行理事会制,继续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为理事单位,协调、管理、安排需要统筹全校资源予以支持或体现社会效益及公益属性的非学历培训项目。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波担任“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各二级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继续教育培训学院”行政副院长,魏颖担任“继续教育培训学院”业务副院长。
特此公告。
潍坊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