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3-01-12

关于做好2023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省以及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有关规范文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组织制定了《潍坊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了《潍坊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撰写规范(2023版)》,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请各站组织学习,按照新的规定,开展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具体要求

1.选配好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5人。具备申请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选用学校提供的指导教师。各站可以提报符合要求的校外指导教师,填写《潍坊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外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校外教学点)》,报学校备案。

2.完成论文撰写。学生在确定论文选题以后,尽快完成开题和论文撰写,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各站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和论文查重报告。具备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提供有效查重报告(中国知网或维普)PDF版。

3.完成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各站于4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根据答辩情况,给出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向学校提交《潍坊学院2023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汇总表》。答辩安排报学院继续教育科备案,学校组织人员赴教学点现场督导。

4.学位论文(设计)复审。各站将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件)进行复核审查。

5.归档管理。学位论文、查重报告交学校统一归档管理,其他论文等材料,由各教学点按照教学档案同意归档保存。

   有关附件通过qq点对点发到各站,请注意查收。



电话:0536-8785737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福寿东街2369号
邮编:261061
Copyright © 2005-2019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建设维护: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