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函授教育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潍院继字[2020]1号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参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内容,潍坊学院函授教育严把毕业关口、取消毕业清考制度,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从2020级新生开始取消毕业清考(即一次性补考)制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取消毕业清考是国家教育部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学校深入贯彻和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落实落小落细的具体行动。函授教育作为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函授教育的考试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一致。为此,各二级学院、函授教育辅导站要做好相关政策和要求的宣传,使广大函授教育从业人员端正思想、正确认识此项工作的实质和目的,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做细做好学籍、教学、网上答疑、考试通知、考试现场组织等相关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和落实。
二、落实精神、完善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函授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成绩考核与记载做最新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每学期考核成绩据实登录。成绩按百分制登录,由两部分构成:平时线上学习、作业、开卷测验等占50%,期末“五统一”闭卷考试占50%。
2.学生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可随下一级学生补考一次或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含)以上统一计“60”分。
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在考前申请缓考的课程,可随下一级学生补考一次或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补考,成绩据实登录。
4.所有学生补考机会只有一次。补考不及格的学生,须重修本门课程,直至及格。重修课程须按规定缴纳该门课程的重修学费;
5.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成绩按“0”分记载;考试作弊者,成绩按“0”分记载。以上两种情况均取消其正常补考资格。
6.超出学籍管理规定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者,办理肄业手续。
7.学生标准学制毕业前或基本修业年限到期时,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清考。
三、高度重视、严格程序
1.各二级学院和函授教育辅导站要高度重视取消毕业清考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措施落实,对各个环节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耐心解释,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2.对考试通知、考试要求、考试组织等关键环节要有专人负责和指导,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学生签字确认,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和落实。
四、执行时间、适用范围
该规定从2020级学生,即2020年3月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之前年级仍执行《潍坊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潍院政字2018年95号)文件。
潍坊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