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

2012-04-20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
《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进展,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干部教育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充分反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好《干部教育条例》,对于推进我省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我省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的地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培训工作缺乏规范性,不同程度地存在应训未训、不按时参训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干部培训工作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干部培训的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影响了培训工作的开展,等等。对此,必须通过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抓干部教育培训就是抓发展、抓后劲的观念,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根据省委总体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着眼于全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的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明确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成果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和急需人才的培训。以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为主线,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用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技能充实干部,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着力提高全省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健康素质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
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要求。按照中央要求,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三、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
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必须准确把握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新拓展、培训方式的新规范和教学管理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做好各项工作。
拓展培训内容。一是注重课程体系建设。在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搞好教育培训的同时,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突出政治理论培训,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加强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部署,把推动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作为重要内容,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和课程体系。二是注重干部素质能力的培养。围绕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技能的培训,使广大干部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根据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要求,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开展经济、法律、管理、心理知识培训和文学、历史、艺术等人文知识的学习,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应对媒体等多种能力的训练。注重学习借鉴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最新知识和先进经验,注意培养锻炼干部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改进培训方式。遵循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逐步建立更加开放、更切实际、更富成效的培训新模式。一是改进教学方式。积极运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促进课堂教学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丰富教学手段。加快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和在线学习等信息化、网络化培训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培训手段,调动学员参训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改革组织形式。推行自主选学,推广多样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的学习需求。
健全完善培训网络。按照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渠道,部门和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补充,境外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一是加强党校、行政院校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积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加大干部境外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培训渠道,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严格培训过程管理,积极整合现有境外培训资源,切实提高境外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按照提高、优化、完善、共享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按类别推进干部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加强考核检查。对具有比较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应重点扶持;对办学特色不够明显、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培训规模较小的培训机构,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或布局结构不尽合理的,进行重组和调整。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通过进修深造、挂职锻炼、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多种途径,建立教师队伍知识更新机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遴选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宣讲能力强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进一步总结完善和积极推广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构建开放式、高层次的专兼职教师师资库,促进资源共享。
加强教材建设。坚持选用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建立起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适量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可按照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适当编写富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开发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加强对省内干部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把干部在职自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积极为干部在职自学构建服务平台,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干部所在单位应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在教材、费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加强对干部在职自学的督促检查,培养教育干部形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
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体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根据《干部教育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调训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调训审核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选调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必须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二是建立参训审批制度。凡各单位派员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和备案,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岗。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按照调训通知要求,保证干部按时脱产参加学习培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前报告,提出调整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变动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三是建立培训协调制度。在开展培训过程中,如出现上下级交叉调训干部的情况,要按照下级服从上级、同级服从党委统一培训规划的组织原则,避免和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或漏训的现象。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办班计划申报制度。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各主办单位要于上年的12月底前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列入当年培训计划。因特殊情况没有纳入年度计划的,办班单位必须提前15天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写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办班。开班前,要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对象、人数、地点等具体情况上报审核。培训结束时,写出总结报告。对违反规定擅自办班的,对主办单位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建立跟班管理制度。对一个月以上的有关班次应派人跟班学习,异地培训班次和出国培训班次必须派人跟班学习,加强管理和跟踪考察。三是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可对具有明确目标、预算和进度要求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四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着眼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五是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或培训机构直接举办由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必须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认真制定准入标准,切实做好资质认证,加强指导和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通过市场竞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逐步形成在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六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结果要和奖惩激励措施挂钩。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干部所在单位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居主体地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组织实施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调训任务。要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自主培训,及时上报培训进度和教育培训信息。二是健全干部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培训有关材料及书面总结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中长期培训班次培训档案材料要按规定入档,短期培训要通过汇总登记的形式入档。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把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脱产培训、自主选学、在职自学、境外培训、网络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培训时间,考核干部学习情况。三是推进培训管理信息化。以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为依托,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搞好研发运用,构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五、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
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和完善由党委领导、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宏观管理体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完善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干部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完成。
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分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省委组织部履行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正职、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和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省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部分高层次人才的培训。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其他省管企业领导人员以及省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省人事厅负责指导协调部分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省经贸委负责指导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各市党委也要结合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分工,落实责任。
坚持干部的提拔使用和教育培训相结合。将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应介绍拟任人选的培训情况;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应在工作简历栏中体现参加培训情况。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服从组织调训,按时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及其他培训。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干部本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或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HTK〗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重要项目所需经费,专项列入财政预算。要积极拓宽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支持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时,应在述职报告中说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单位,由党委组织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阻碍调训、拒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及本实施意见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在面上推广;对措施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限期整改。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及本实施意见情况,省委组织部要适时进行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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