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规则

2012-04-20

学员管理规则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则:

1.学员应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大力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维护国家的利益,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学习研究当中,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敞开心扉,积极参与讨论,认真思考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创新能力。

3.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充分展示干部的素养。

4.学员上课应提前进入教室就座,上课时应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进入教室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严格请假制度。学员要服从教学安排,有事请假,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学习期间,学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学习,应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因事因病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学员请假半天,报班主任批准;请假超过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者事后补假者均视为旷课。

6.对学习的每个环节,都应严格要求。自学时做到保持安静,不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自学也应做好学习笔记,学院干部培训基地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小组研讨时,每位学员应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发言前应作充分准备,小组研讨、班级交流应做好记录。

7.学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坚持轮流值日,保持教室及环境卫生清洁,教室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8.学员应学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社会考察,参加考试,撰写结业作业,搞好学习鉴定,填写《学员考核登记表》。

9.坚持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开学后1天不到校取消入学资格。

10.建立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具体负责学员的学习、生活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结束时写出思想学习总结交班主任。

11.实行情况通报、跟踪考察制度,及时交流学员的情况。对学员的出勤情况,当日点名当日公布,接受学员监督,每周汇总通报全班,并报学院干部培训基地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学院培训基地办公室将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表现、生活作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向学员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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